茶叶公司荣获“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称号 |
2015年3月15日,茶叶公司荣获第十届“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称号。 该公司2010年创建消信单位以来,不断强化企业诚信意识,健全自律机制,履行法定义务,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,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。2013年公司相继荣获“上虞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、“绍兴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省消信单位由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,从“组织领导、制度建设、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、环境质量”等五个方面进行实地抽查、审核考评,本届全省共有243家企业获此称号,其中上虞区3家。 |